环球视点!*ST同洲(00205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03-31 08:50:04 来源:中财网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资料图】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经营情况简要回顾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一方面受市场环境影响,业务拓展有限;另一方面受限于现金流不足,无法拓展更多业务。2022年下半年,公司通过出售南通子公司房地产和出租龙岗工业园获取了较好的现金流,极大地改善了公司资金状况,促进了公司下半年业务的拓展。同时,公司为整合资源,保证原材料供应链稳定性,打通产业上下游渠道,2022年下半年在现金流得到改善的情况下,开展了一部分回款周期短的业务,主要是电池原材料及电芯的贸易业务。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新能源电池业务的持续扩大,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两大板块,第一板块为公司上市以来的主营业务:广电全业务融合云平台、数字电视中间件、智能电视操作系统TVOS、智能数字终端、智能网关、数字电视前端设备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以及与智慧家庭相关的增值业务的开发、集成和运营,主要面向广电运营商、电信运营商及全球海外运营商市场。第二板块为新能源电池业务:锂离子电池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根据客户要求将电芯进行检测区分电芯容量档位,达到梯次利用目的。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布局新兴领域和市场,通过资源整合和模式创新拓展新的增长点。

二、董事会履职和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谏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所有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部分股东大会,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聘请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除参加会议时间外,独立董事还累计安排了十天以上的时间亲自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

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尽职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采取措施确保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督促公司及时将经营动态信息、董事会各项议题的相关背景资料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确保董事会各项议案有足够的讨论时间,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科学、客观、公正发表个人意见,鼓励支持有不同意见的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二)董事会召开和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和表决情况见下表: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审议议案审议结果
2022/4/18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议案一、《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全部通过
议案九、《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议案十、《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考核>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更新<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议案十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4/2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和解协议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宝龙工业园租赁合同>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2/6/2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对外融资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2/6/2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议案一、《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更新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更新<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更新<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2/7/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2/7/1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宝龙工业园租赁合同>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2/8/1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案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2/9/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议案一、《关于收购东莞市同钛微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2/9/2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2/10/2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议案一、《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全部通过
议案四、《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2022/11/1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议案一、《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通过

(三)股东大会召开和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和表决情况见下表: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审议议案审议结果
2022/1/14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2/5/1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 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考核>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考核>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宝龙工业园租赁合同>的议案》《关于<宝龙工业园租赁合同>的议案》议案事项经审议否决;其余会议事项审议通过
2022/7/1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对外融资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2/7/21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全部通过
议案三、《关于<宝龙工业园租赁合同>的议案》
2022/10/21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2/11/10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全部通过
2022/11/28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关于聘请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部通过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和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职责,规范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就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布局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与公司董事、高管进行深入探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部门规范要求,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审计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内部审计报告,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财务报表初稿,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进度情况,并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年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年审结束后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年审会计师工作情况,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尽心尽责,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对公司拟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进行认真审查,严格筛选。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管履职合格且公司薪酬发放符合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将在董事会的带领下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董事会的职责。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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